我在第十七日抵达云诏国都。
进城以前,我先找到一支即将返回湘西的布商,将第一封信托给他们。
信中写了沿途经过的驿站、渡口与水路,也告诉愫晚,青玉扣在身,红丝砚在案,我一日也没有忘记归路。
按那支商队的脚程,信会在我离开梅家的第三十四日送到。
国都比北境任何一座城都大。
城外有三重水门,河渠从东西两侧穿城而过。北城几条长街全是书坊,木架上晒满新刻的书页。各郡士子住满客舍,酒楼里谈的是三年一次的大试,茶棚里争的是谁能代表云诏前往金陵。
我入城的第二日,在一家书坊看见了自己的文章。
《明心十问》被人重新誊录,摆在几册国都名士的文集旁。书坊掌柜不认得我,还同我说,北境有个姓徐的年轻人,文章锐利,将来若来国都,至少能进殿试。
我问:“只进殿试?”
掌柜抬眼打量我。
“国都英才何其多。年轻人,不要读了几篇文章便觉得天下无人。”
我买下一册。
后来放榜,我又去过那家书坊。掌柜认出我,躲进里间半日没有出来。
进入备试书院的第三天,我认识了萧景元。
书院正堂悬着一道论题。
题目问:若一项新法能够使十人得利,却必然使一人蒙受无妄之损,这项法是否还应推行。
题下已经贴了四十余篇文章。有人论多数为重,有人说不可因一人废天下之利,也有人主张补偿受损之人以后再行新法。
我看完,在最末添了一页。
我写:“若那一人的损失可以补偿,便应先言明由谁补、如何补;若所失不可补,所谓十人得利,便不能直接拿来与之相抵。十与一是人数,不是道理。未先问清所得与所失是什么,便急于计算多少,算得越精,错得越远。”
纸刚贴上去,身后便有人道:“若凡事都等到毫无亏欠才做,世间还有哪一项政令能够推行?”
我回头,看见萧景元。
他出身云诏萧氏,已经连续两年位列书院年考第一。旁人与他说话总会先留三分余地,他却最厌恶别人有意相让。
我道:“我没有说不可推行。我说的是不可用十人得利四个字,直接证明那一人活该受损。若事情必须做,作出决定的人也该知道自己亏欠了谁,日后设法偿还。承认代价,和因为有利便假装不存在代价,是两回事。”
萧景元问:“若无力偿还呢?”
“那便把这份无力也写进法中,让后来者知道今日所得从何而来。至少不要再给受损之人安一个阻碍大局的罪名。”
正堂内渐渐安静下来。
萧景元看完我写的文章,亲手将它从最末取下,挂到了论题正中。
“你便是北境徐砚衡?”
“是。”
“我等你很久了。”
我们第一次论学,从午后一直争到掌灯。
他重法度,认为世情复杂,不能将治乱寄托在人人自省之上。我重人心,认为律法只能守住人的手脚,若不能让人以作恶为耻,刑条只会越来越密。
我们谁也没有说服谁。
散席以后,他命家仆取来三卷云诏先贤手稿。
“你从北境来,这几卷在外面看不到。拿去读。”
我问:“大试在即,你为何借我?”
“你若因少读几卷书输给我,我胜得也不痛快。”
他与我约定,场中各凭所学。若他居首,我服;若我胜他,他备酒相贺。
我将这件事写进第二封信。
信末,我告诉愫晚,国都有一个名叫萧景元的人,文章出众,胸襟也不坏。待我回湘西,可以将他写的论法文章带给她看。